“95后”利用虚拟货币非法兑换外汇,获刑五年至一年半
近日,江苏省建湖县法院依法对一起利用虚拟货币从事非法外汇交易的案件作出判决。林某等三名“95后”男子因以虚拟货币为媒介,从事外汇买卖活动,被以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至一年六个月,并各处以罚金。
据检察机关调查,林某等人利用虚拟货币的特殊属性,通过其去中心化和跨境流通的便利性,绕开国家外汇管理规定,在短短数月内完成交易650余次,兑换外汇金额高达近3000万元。三人通过提供跨境兑换和支付服务赚取汇率差额,从中牟取非法利益。
检察机关指出,这一行为直接冲击了国家外汇管理体系,影响了合法汇率的稳定性,扰乱了正常的金融市场秩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虚拟货币为工具从事非法经营活动,规避国家金融监管,属于非法经营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随着虚拟货币技术的普及,其去中心化、匿名性和跨境流通的特点使其成为某些不法分子规避监管、谋取非法利益的工具。此类行为不仅涉及个人违法犯罪,还可能对国家金融安全构成威胁。专家提醒,公众在参与虚拟货币交易时应提高法律意识,避免因不熟悉相关法规而触碰法律底线。
本案的审理和判决再度警示社会:无论是传统货币交易还是新型虚拟货币交易,都必须遵循国家金融监管法律法规。以虚拟货币为掩饰进行非法经营,终将受到法律的严惩。